记者昨日获悉,备受关注的巢湖“5·28”持枪抢劫金店案今日将开庭审理。
据了解,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某以及其他涉案人员,分别以抢劫罪、盗窃罪、窝藏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等罪名向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起诉书指控,2009年5月27日晚,被告杨某伙同董某某窜至巢湖市,对巢州金店进行抢劫,并开枪逼退包围的警察后逃离现场。据统计,二人此次共劫财物约值1175101元。起诉书同时还指控,杨某、董某某两人还于2007年1月11日凌晨,在江苏泗阳县持枪对“银信珠宝”店进行了抢劫,开枪打死熟睡的值班人员,随后驾车逃离现场,抢走价值180余万元的各类首饰。
起诉书还分别对“5·28”巢州金店被抢劫一案中的涉案人员一同向巢湖市中院提起了诉讼。(新安晚报 陈胜 金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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