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聘用司机私驾警车酿两死悲剧 当事人已被刑拘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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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一聘用司机私驾警车酿两死悲剧 当事人已被刑拘
2010年03月03日 15:44 来源:中安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月20日晚10时40分许,在215国道歙县段某印刷厂门前发生一起惨烈车祸,一辆牌照为皖OP0162的警车超速行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上程某一家三口两死一重伤。目前案件已基本查实。肇事人员已被刑拘。

  私开警车超速肇事

  据记者从绩溪县有关部门了解,由于该车左车门有一小块油漆脱落,2月20日上午由该县检察院聘用司机汪某开到定点修理厂维修,预定21日上午9时取车。 20日晚8时许,司机汪某得知车辆已修好,即前往维修厂取车,准备开回单位停放。途中汪某接到朋友叶某的电话,说出去玩一趟。此时,汪某违反检察院车辆必须停放到车库的管理规定,未经请示私自驾车和叶一起前往黄山市。

  在吃过夜宵后从黄山返回绩溪,途中由叶某驾驶。 22时43分,叶某驾驶该车在歙县境内超车时,与迎面行驶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程某当场罹难,10岁幼子小文(化名)人事不省,程某的妻子在相距数米外的水沟中被发现时已经死亡。

  十龄童可能瘫痪

  经事发地歙县交警确认,肇事警车在事故发生时存在超速驾驶,叶某当晚被刑事拘留,已处于报请批捕阶段。据了解,叶某是汪某的战友,事发前为绩溪县政府的一名司机。

  事发当晚,伤者小文被送往黄山市医院紧急处理,后再度送往临近事发地的杭州市儿童医院抢救,目前伤者已脱离生命危险,但因为脊椎受伤严重,极可能面临瘫痪。

  肇事车原司机汪某违反管理规定。2月21日下午,绩溪县检察院宣布对汪某予以解聘,并通过一定途径追究其经济责任。据了解,目前伤者家属尚未与肇事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可能将该案诉诸法律解决。(安徽商报 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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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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