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湖北十堰市郧西县公民陈永刚被郧西县警方带走,原因是他在网络上的一些言论惹祸了,行政拘留8天的罪名为“侮辱诽谤他人”。
3月5日,陈永刚被郧西县公安局提前释放,据郧西县公安局的解释,原因是“迫于网上的压力”。
网上发帖点名批县领导
陈永刚是十堰市车城网论坛知名网友,他是郧西县人,目前在十堰市打工。被行政拘留前,陈永刚以“零点三六”等网名在网上持续发帖,质疑当地官商勾结、斥巨资搞形象工程。他的帖子话语犀利,甚至直接点到县委书记、县长的名字,并向中纪委举报。他所批评的多是郧西县的工作,而批判尤烈的,则是郧西县正在全力打造的“牛郎织女之乡”工程。
2月28日,在陈永刚经常发帖的车城网论坛上出现了一则“非官方消息”,陈永刚因为侮辱、诽谤他人,被处行政拘留8天。
7天后,郧西县公安局宣布,暂停执行拘留陈永刚。十堰市公安局派出工作专班赴郧西对案件进行复核。很快,当地论坛出现一则以陈永刚名义发布的声明:“我对公安局行政拘留无异议,在网上发帖对他人侮辱、诽谤表示道歉。”
县委书记副县长报案
“迫于网上的压力。所以提前释放了陈永刚。”郧西县公安局督察大队队长王启明介绍,郧西县警方在此案中一直严格按照规定执法。报案人是县委书记和一位常务副县长,“老百姓和书记都一样,是自然人。书记也需要保护。”王启明说,因为陈永刚没有构成刑事犯罪,所以按照治安案件处理,根据规定,应该处以10天以下拘留,最后决定的行政拘留8天,也是上报过市局的。
十堰市公安局局长带队下来调查我们办案过程是否存在问题。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张昌军说,如果调查出办案过程有问题,就按照国家赔偿标准处理。他个人认为应该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对陈的拘留是暂停执行,办案过程没问题的话,陈可能还要被拘留一天多。“当然,最终如何处理由市局定。”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陈宁一
- 对话
“我还会发,而且会关注更大的事件”
郧西县警方让我发帖声明对他们做法没异议,不发就回不去
新京报:什么时候出来的?之后有什么经历?
陈永刚:3月5日,我被提前一天放出来。警方把我接到宾馆。让我发帖子声明对他们的做法没有异议,不发就回不去。稿子内容都定好了。第一次发,我用论坛公共账号发的。这表明我有自己的底线,发帖不是本意。发出去后,网友一片质疑。他们又要我发。第二次我用马甲,网友还是不信。发完我就回去了。警方要求我出来后,观察网络动向,平息这次事情,消除影响。他们会询问我。
新京报:现在生活如何?
陈永刚:靠以前的积蓄为生。没工作。
新京报:听说你以前包工程的。
陈永刚:是的,但现在不行了,名声坏了。被抓的第二天,郧西县政府向全县手机用户发了信息,说我在网上发帖毁谤人被拘留。
郧西县公安局督察大队队长王启明: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一直有礼有节有度。案子当中,我与陈接触较多。昨天有媒体将我发给他的短信公布出来,我心里很不舒服。他出去后问我,现在网上的炒作这样大,怎么办?我给他发的短信中说,就按你所说,以0.36的真实身份重申此声明,以正视听。你们注意,我的短信明确说了是按他所说。语言平和,没有强迫意思。但现在说出来的变味了。
我有官商勾结证据,但暂时不能透露
新京报:为什么发帖批评郧西县的七夕工程?
陈永刚:从2009年9月份,我在郧西在网上看到一个新闻,称专家鉴定郧西的天河与传说里的天河吻合,我认为很滑稽。11月份,我针对这个工程在网上发了第一个帖子。
后来郧西县网站上又出现用14亿打造牛郎织女之乡的新闻。我觉得这对郧西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有点过了。我又发了7个帖子。
新京报:帖子发出去引发了什么反响?
陈永刚:帖子引起了郧西的关注。最开始,郧西县政府财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人找来,要求删除帖子,避免造成负面影响。我拒绝了他,也把跟他的谈话发到了网上。
新京报:你发帖的动机是什么?
陈永刚:动机是希望政府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新京报:同样的错误指的是?
陈永刚:官商勾结,表面做形象工程。实际上是官商勾结。在县城工程招标上,以不同名义中标者实际是同一个人。
新京报:有证据吗?
陈永刚:暂时不能透露。
新京报:有些人说你出于私利败坏政府形象。你也是因为欠了别人的钱导致破产,背井离乡。
陈永刚:我破产是因为官商勾结。我有证据。
郧西县宣传处工作人员:
网上监督说我们14亿开发“七夕”也有问题。这些项目有20多项工程,分十几年完成,是城市投资,包括修路、建公园、修拦水坝。当地开发七夕文化并不是开发美女,而是开发牛郎织女相会的文化。另外,陈永刚这个人成天不务正业,就到处搞这事。2006年,他欠别人6万块钱不还。当时就要拘留陈永刚,最后没有拘留,现在他欠别人钱,别人还要找他。陈在家乡混得不好,进而仇视社会。所以发表这样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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