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鲁山3月12日电 (记者 贾亲亲 通讯员 常秋法)妻子生个女儿,丈夫不满意,背着妻子将女儿卖于他人,妻子忍无可忍,将丈夫告到了公安机关,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日前,经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诉,出卖女儿的余某被判拘役6个月。
2009年9月14日,家住河南省鲁山县下汤镇的余某因嫌弃妻子王某生的是女儿,遂将刚满月的女儿通过他人介绍以22000元的价格卖给河北邢台市的周某夫妇。事情发生后,王某悲痛欲绝,要求丈夫将女儿抱回,但遭到丈夫拒绝。王某一气之下来到公安机关,状告丈夫遗弃罪。2009年9月25日,余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010年1月23日,在公安机关努力下,王某女儿终于又回到了母亲怀抱。
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女儿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构成了遗弃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其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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