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述评:“征收拥堵费” 要畅通的不只是道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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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述评:“征收拥堵费” 要畅通的不只是道路
2010年03月12日 16: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广州3月12日电 题:“征收拥堵费” 要畅通的不只是道路

  作者 韩丹茜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日前在广州“两会”提出“征收拥堵费”的议案。此案一出,在羊城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人们的视线再次被拉到广州市交通拥堵的问题上。

  从年初通行的BRT到现在的“征收拥堵费”的提案,不难看出,广州交通依然是广州市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交通就像是一个城市的血管,血管畅通,生命体才能健康而有生命力。随着亚运会日益临近的脚步,如何使“血管”畅通,向羊城的客人们展示羊城最真实的生命力是广州市政府要做好的课题之一。

  据当地媒体报道,广州市去年主城区道路交通需求增长8.5%,但道路容量却降低16%,主要道路的车速普降30%左右,拥堵高峰时段跨越2-3小时。高峰期主城区干道平均车速为18.7公里/小时,已突破交通拥堵国际警戒线,拥堵路段总长较上年增加14.3%。有专家建议通过征收拥堵费来限车。另有专家预言,如果不限车,即使广州的道路翻倍,五年后也难逃“堵死”的厄运。

  由此看来,治理广州市的交通拥堵任重道远,而这项出发点是惠及民生的提案,却引来10日“广州委员拟提案征收拥堵费引百万车主反对”的报道。报道称:对“拥堵费”的口诛笔伐,一日之内从广东蔓延到中国其他城市。中国有媒体对此形容为“群殴拥堵费”。

  不可否认,“收费”如今特别容易让中国老百姓等价于“巧取豪夺”。运用一个让民众较为反感的方式来解决民生问题,引起争议和误解看似意料之外,实则情理之中。

  据了解,要“征收拥堵费”并非广州独创,早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新加坡就已经开始实行,在6平方公里的“控制区域”征收“交通拥挤费”。英国伦敦、瑞典斯德哥尔摩以及美国纽约等城市也在这个世纪初先后开始采取类似的措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通过征收拥堵费来改善交通拥堵现象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借鉴国外的这项经验来解决广州市的交通现状,是广州解决交通问题的措施之一。但值得注意的是,有关方面要大胆“拿来”之余,还应细心嫁接。

  “征收拥堵费”旨在缓和交通拥堵现状,改善交通环境。但如果因此项提案而导致市民驾车受限的同时还面临交通不便的话,招致争议在所难免。征收费用,不仅仅是设立征收细则,建立征收系统,更值得考量的是与之配套的覆盖面极广的交通系统。假如没有便捷的公交网络和地铁网络,对于类似家住白云区却在天河区上班的市民来说,每天出行无异于一种煎熬,同时也要花费更多时间。

  另外,中国还有许多单位公车,对于这种费用可由单位买单的车辆,征收拥堵费对其是否又能起到限制作用呢?倘若不能,征收这一费用就容易使这一类车辆享有了因征收费用而变得宽阔畅通的市区道路的“使用特权”。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否又会催生出另一种不公平?

  再者,有汽车用户反映:“购买车辆时,我已经缴纳了购置税,加汽油的时候还捆绑了燃油税。现在还要来一个“拥堵费”,像这样附加在汽车身上的收费越来越多,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当初国家为了扩大内需,鼓励消费,我买汽车就是在响应号召了嘛,现在怎么还变着法来收我的钱呢?”因此,与汽车有关的费用,也应随着“拥堵费”的征收而作相应调整。制度的每一次调整和改革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倘若只是提出了征收的设想、征收的细则,而没有同时公布其他方面相应的调整,民众对此误解,更容易对政府、对当前制度不信任,支持政府行动也就更无从谈起。

  能够听到以白领为主的百万车主反对的声音,可见广州的白领,已经初步铺开一条成熟的向政府诉求之路,欣喜之余,我们有理由期待政府更为耐心地向民众公布详细的提案实施计划书。而不仅仅是提出一个简单的概念,让民众们自由理解。引用一句广告“我的地盘我做主”,双向沟通,才是诉求渠道的真正畅通,让市民更直接地参与政府的提案,“征收拥堵费”要畅通的也许不只是道路,更多的还是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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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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