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职介 净化用工市场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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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职介 净化用工市场
2010年03月12日 18: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太原3月12日电(记者 梁波)“进城就业人员要懂得维护自身权益,开始工作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大喇叭里的“进城务工注意事项”让来往的进城务工人员停下了匆忙的脚步。

  当下正是进城务工人员求职的高峰,为了增强求职者对非法职介的识别能力,防止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山西省、市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人员从3月11日起走进火车站、汽车站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取缔“黑职介”,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

  通过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者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同时查处和取缔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中还将加强对职业中介的监管,对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进行严格审查;对已经取得职业中介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虽有职业中介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的,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

  山西省两级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提醒求职者,找工作应到正规有资质的职业介绍机构,查看该中介是否具有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是否有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电话,不要轻信陌生人或是非法职介的谎言,找到工作后,必须和用工单位在一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维护自身权益,求职者在应聘时还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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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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