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动关系呼唤劳动者五大意识 权利意识居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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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谐劳动关系呼唤劳动者五大意识 权利意识居首
2010年03月16日 09:15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当前,和谐社会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性目标。和谐社会是一种各种社会关系都和谐的社会状态,而劳动关系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但就中国劳动关系的现状而言,距离。改善劳动关系的现状,除了强调企业、政府和工会的积极作为之外,劳动者自身也有一个逐渐成熟的过程。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呼唤劳动者的五大意识。

  权利意识

  现阶段,劳动者权益受损,从其自身角度的来看,最突出的原因就是权利意识淡薄。但权利意识的重要性又是不言而喻的。劳动者权利意识的淡薄,首先是价值观层面的问题,即劳动者对权利的普遍缺乏信仰。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非常复杂,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但这种现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却是劳动者对自身权利的漠视。具体而言,劳动者权利意识的淡薄主要表现为对自身拥有哪些权利不了解,对如何运用和维护权利不清楚。当然,现实中也存在个别劳动者对其权利的不正当行使的情况。

  虽然,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的权利意识从萌芽到今天,已经有了显著提升。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劳动者的权利意识更是空前高涨,但很显然,离法治的要求还相去甚远。如果真能够在劳动者内部形成一股理性维权的风气,中国劳动关系也必然更加和谐。

  集体意识

  集体意识,是指职工应当加入到例如工会这样的组织中去,利用组织的力量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意愿,完成和企业所有者力量均衡的进步。

  劳动关系从形式上来看,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在平等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而结成的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其运行似乎也是双方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但劳动关系本质上具有从属性,劳动者天然地处于弱势地位。而现阶段,一方面中国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矛盾尤为突出,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已经融入了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而经济全球化导致了全球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探底”,这就越发加剧了劳动者地位的弱化。因此,依靠组织起来的力量,也就成为了劳动者有效保障自身权益的必然选择。劳动者的集体意识也更应该得到提倡。

  学习意识

  一般来说,越是先进的、管理规范的大企业,对劳动者素质要求就越高,对人的尊重和重视程度会越高,其劳动关系也越和谐。越是落后的、管理不规范的小企业,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就越低,对人尊重和重视程度会越低,其劳动关系也越不和谐。所以,从个体的角度来观察,劳动者素质的高低变相决定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否。而从整体的角度来分析,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实际上,从劳动者一方来看,无论是劳动力市场力量还是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其自身素质的高低。

  从更高层次来看,在知识经济到来的今天,劳动者文化素质的高低,已成为影响一个国家经济的关键性因素。但当前我国劳动者总体素质的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技术的更新换代特别快,劳动者的素质更需要不断地提升。所以,劳动者应当树立学习意识,要重视学习,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增强自己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再就业的能力。

  互助意识

  从伦理意义上来看,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业已成为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一种朴素的道德要求和人文精神。而劳动者之间基于共同的社会地位和共同的价值追求,他们之间的互助更具现实性和必要性。从法律意义上来看,完整意义上的劳动权既包括劳动者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也包括劳动者在为自己利益的同时,兼为其他劳动者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可见,劳动者之间互助还体现为一种法律上的要求。因此,劳动者之间应该互帮互爱、同舟共济。

  自我保护意识

  虽然劳动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但劳动关系又具有人身属性。所以,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除了要求劳动者重视自身的财产性权利,更大程度上或者说最主要的方面是强调劳动者珍视自身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当前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在职业安全卫生领域体现得最为明显。近年来,随着一系列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才逐渐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究其原因,首先是由于企业不履行法定义务,其次是政府缺位和权力的不正当履行。但不可否认,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是一个重要原因,应该呼唤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生,西南政法大学讲师 熊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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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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