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男子酒吧带回醉酒女被拘 警方称其涉嫌强奸——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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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男子酒吧带回醉酒女被拘 警方称其涉嫌强奸
2010年03月17日 11:00 来源:东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福州男子朱某,从酒吧带回一名醉酒女,还与对方发生了性关系。女子酒醒后,发现被侵犯了,报了警。朱某被抓后,辩称自己的行为只是“泡妞”而已。目前,朱某因涉嫌强奸被福州晋安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3月13日晚9时,与男友吵架心情郁闷的女青年阮某,独自一人来到六一路某酒吧喝酒解愁。至14日凌晨零点多,阮某喝了八九瓶啤酒,醉了。此时,到该酒吧找朋友的朱某,见阮某独自一人喝酒,便上前搭讪。

  见阮某已经喝醉了,朱某心生歹念,佯装听其倾诉心中烦恼陪其喝酒。

  至凌晨2点左右,朱某见阮某已醉得意识模糊,便将其带回自己的住处,并与其发生性关系。之后,朱某倒头大睡。14日晨5点左右,阮某酒醒了,发现被朱某侵犯后,逃出朱某的住处,立即拨打110报警。

  晋安刑侦大队重案二中队与茶园派出所民警快速赶赴现场,在六一路某花园201室,抓获仍在睡觉的朱某。朱某见到民警时,还问有什么事。他以为当时与阮某发生性关系时,阮某并未反抗系自愿,其行为就只是“泡妞”而已。民警说,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即为强奸。本案中,朱某的行为就算涉嫌以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警方提示,单身女子遇到烦恼需要倾诉时,可找自己的朋友或家人,切勿独自一人到酒吧或其他公共场所借酒浇愁,否则可能被坏人盯上。(海峡都市报 记者 郑建彬 通讯员 晋刑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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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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