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警方:12天8名蔡姓儿童非正常死亡 并无关联(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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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台警方:12天8名蔡姓儿童非正常死亡 并无关联(4)
2010年03月19日 12: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天台六岁小孩意外缢颈死亡有关情况说明

  2010年3月2日20时,天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称:有一个六岁小女孩在实验中学门口公共电话亭内发生意外,小女孩已送到医院治疗。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城东派出所和刑侦大队处警。出警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和医院,分别开展调查访问和现场勘查。

  据了解,该小女孩名叫蔡少涵,2005年8月出生,身份证号为350302200508182147,户籍住址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渡里村高垅30号,现为天台县杨颖艺术幼儿园(位于天台县赤城街道湖心路旭日家园)学生。其父亲蔡志泳、母亲陈秀兰、爷爷蔡凤英、奶奶岳琼英在实验中学门口经营开心小吃店。3月2日19时35分蔡少涵从开心小吃店外出玩耍,19时40分许,实验中学门口经营文具店的张美玲听到店内一男青年顾客讲:“这小老人咋格子。”(意指这小孩怎么这样了)她立即过去看到斜对面的公用电话亭里的小女孩是蔡少涵,头颈挂在电话线上,脚离地5-6厘米,手已经冰凉。她立即跑到隔两间的开心小吃店叫来死者的爷爷奶奶,据死者爷爷蔡凤英反映,当时时间是19时44分,他们立即追到电话亭并急送小孩至人民医院。20时14分,经天台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经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现场位于天台实验中学门口西面公共电话亭,电话亭呈圆柱形高210厘米,南面进口宽50厘米,话亭由不锈钢管构成,底部有三圈与地平行的大半圆形不锈钢管,分别离地高48厘米、30厘米、11厘米,第二道钢管上见有踩踏痕迹。话机上端离地高150厘米,下端离地高110厘米,话线长84厘米,下坠呈“U”型状,“U”型底部离地高98厘米。死者身高104厘米,脚根至下巴86厘米,颈部见一长26厘米、宽0.6厘米呈开放式缢沟,缢沟花纹与话线相符,未见其它任何外伤。

  综上,根据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调查访问,死者蔡少涵系意外缢颈死亡。

  2010年3月3日下午,县公安局将死因结论告知死者蔡少涵家属蔡志泳、蔡凤英等人,蔡少涵家属对蔡少涵的死因无异议。

  事件发生后,天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安、赤城街道、电信局等单位组成的善后工作处理小组。经过工作,3月6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中国电信天台分公司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8.8万元,死者家属对此表示满意。蔡少涵尸体于3月7日火化。

  至此,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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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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