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翁退休每月领30元生活费 家人奔走20年无果——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八旬翁退休每月领30元生活费 家人奔走20年无果
2010年03月23日 08:16 来源:郑州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刘青云老人给记者出示了当年的审批表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今年80岁的刘青云是新郑人,新中国成立前在巩义参加工作,1962年退职,1988年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他每月可领到30元钱的生活费。时至今日,几十年过去了,他每月领取的生活费依然是30元,平均每天只有1元钱,成了村民眼中的“1元钱老人”。老人的儿女多次到巩义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工作人员都称,增加费用没有文件依据。

  退职回家务农有审批手续

  昨日,记者来到被村民称为“1元钱老人”、新郑市和庄镇香坊吴的刘青云(又名刘仙洲)老人家里。“我1949年3月参加工作,退职前是巩县孝义区(现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石灰务公社的干事,每月工资35元。我32岁那年,身上出现浮肿等症状,再加之父母身体也不好,决定退职回家。1962年3月,经巩县县委、巩县县政府批准,我从石灰务公社退职,回新郑老家务农,工资停发。”

  1988年,刘青云听人说他这种情况可领取生活费,国家在10年前就下发了国发[1978]104号文件。于是,他找到原单位办理了生活费审批手续。“从那以后,我每月可以领30元生活费,单位每年给我寄一次。”刘青云说。

  家人四处奔波,相关部门都推托

  “俺爸第一次领取生活费是在1988年,而国发[1978]104号文件是1978年出台的,但中间10年的生活费没有补发过。俺爸是个非常老实的人,一辈子都不想给组织添麻烦。这么多年过去了,可他每月还是30块钱,现在农村老人的低保金都比他的多。”刘青云的儿子在给记者介绍情况时不由得“发牢骚”。

  刘青云的儿子说,国家和省里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增加退职人员的生活费。后来,他来到孝义街道办事处,要求给父亲增加生活费,但被拒绝,理由是“国家没文件”。

  随后,他前往很多部门咨询,费劲了周折,但事情始终没有结果。

  巩义:提高生活费国家没政策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孝义街道办事处负责此事的王艳华(音)。她说,在本地也有一些和刘青云情况类似的人,他们就此事曾咨询过上级部门,得到的答复是:虽然后来国家和省里出台了一些文件,但都不针对他们这类人群。

  巩义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后退职的,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一次性发放费用,比如退职时发放几百斤小米或300元、500元钱,以后就不再管;另一种是退职后每月发放30元钱。没有再增加生活费是因为没有文件依据。后来下发的提高退职人员生活费的文件,针对的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下发后的退职人员。

  为弄清此事,记者拨打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热线12333咨询,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需要咨询巩义市劳动部门。(王军方)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