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防范打击新型毒品专项行动首个行动启动——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江苏防范打击新型毒品专项行动首个行动启动
2010年03月30日 20: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京3月30日电 (沈宫轩 朱晓颖)自3月15日江苏启动防范打击新型毒品专项行动以来,江苏警方首个禁毒步骤将于4月1日启动。该省公安厅要求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组织人员在车站、广场、学校、宾馆酒店、歌舞娱乐场所以及农村集镇、行政村、城市居民区等地张贴禁毒通知,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

  通知称,严禁吸食、注射新型毒品,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禁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新型毒品,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新型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新型毒品,违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动期间,江苏警方将对以下几类案件追根溯源:即发现制毒犯罪线索的,缴获毒品苏南地区500克以上、苏中苏北地区200克以上的,上线多次向江苏省贩卖毒品的,易制毒化学品流向非法渠道的等。专项行动期间,江苏警方力争跨省打击摧毁一批制贩毒团伙。(完)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