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黑老大神秘发家史曝光 开酒店没客人照开3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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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征黑老大神秘发家史曝光 开酒店没客人照开3年
2010年04月06日 15:23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这一串罪名让人很难把它们和一个下岗职工联系在一起,仪征就有这样一个“传奇”人物。该男子从下岗职工“变身”大酒店总经理,酒店没客人却有模有样地开了3年,原来这竟是个“地下银行”!记者昨日从扬州市中级法院获悉这样一起非法吸储放贷数百万元的大案,3月25日,该院已作出终审判决,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被处罚金55万元。

  警匪片上获灵感办“民间银行”

  仪征人马某今年40岁,曾在当地一家工厂打工,但马某工作不踏实,牢骚满腹,不是嫌工作累,就是嚷待遇差,后来下了岗。一直想一夜暴富的马某,下岗后四处招摇撞骗,最终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后来,他又把赚钱的梦想放在了赌桌上,没等他“圆梦”,又被公安机关处理了。

  此后,马某又在朋友的帮助下做了一些小生意,都觉得来钱慢不过瘾。2005年的一天,正在看电视的马某突然兴奋地跳了起来,“太好了,太好了!”原来,他看到警匪片里的犯罪分子通过放高利贷发了财,觉得来了“灵感”:自己为什么不通过这个办法“致富”呢?他先是把自己做生意赚的钱当成“启动资金”,靠打小广告放贷,赚到了“第一桶金”,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向周围的朋友以高息为诱饵“吸金”,前前后后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81万元。

  大酒店做“亏本生意”却开了3年

  在仪征,有一家大酒店,平时很少有人去吃饭,可谓每天都在做亏本生意,但是却维持3年多了,这让不少当地人很纳闷。开酒店不赚钱,那图什么呢?原来,这个酒店的总经理就是马某,马某很爱面子,觉得当“民间银行”的“行长”没有社会地位,就开了这家大酒店提升自己的“形象”。“银行”有了充足的资金用来“贷款”,回收“贷款”有很大风险,凭他一个人的力量不行,马某就拉拢社会上的刑满释放人员和闲散人员共8人,让他们为自己办事,他在幕后指挥。大酒店成了这个犯罪团伙的“大本营”。而马某对 “马仔”的管理可谓“人尽其才”:擅长坑蒙拐骗的人担任“客户经理”,专门拉客户来贷款;头脑简单但四肢发达的人当“保安部经理”,专门负责追债。

  随着“业务量”的日益增加,“民间银行”的资金链出现了问题,马某和同伙们一商量,认为从银行“套钱”这个办法最好。在金钱和美色的攻击下,一家银行负责信贷的高管以及几名主要信贷员被成功“拿下”。2005年8月至2008年5月间,“马总”以自己、亲属或他人的名义,先后29次从该银行套取信贷资金219万元,再以10%至20%不等的月息转贷他人,从中非法获利近40万元。

  “案中案”牵出“黑老大”神秘发家史

  “马老大”和他的手下们在仪征做了不少坏事,他们多次采取锁门、堵门、扬言闹事等方式对受害人进行恐吓、殴打,并采取非法拘禁、实施跟踪、过期罚款等手段,逼迫借款人还本付息,先后有50多名受害人受到不同程度伤害,其中有10多人因承受不起高额利息,被迫背井离乡。

  马某最终触犯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职务侵占罪共6项罪名,前5项罪名都不难理解,但“职务侵占罪”是怎么回事呢?经调查,“马老大”此前曾在一家保险公司当过一段时间的业务员,2005年1月至7月间,马某利用担任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保险单、收取保费不入账等方式,将46.92万元保费非法据为己有。

  2009年12月28日,仪征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涉黑案件,马某犯6宗罪获刑15年,并处罚金55万元,其他涉案人员也被判刑。马某不服提出上诉,今年3月25日,扬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5万元,其他被告人维持一审判决。(蒋华 彭辉 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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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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