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凶案被告人对起诉书提出异议 当庭表示将上诉——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南平凶案被告人对起诉书提出异议 当庭表示将上诉
2010年04月08日 15: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4月8日,南平中院对“3.23”恶性杀人案开庭审理,合议庭合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张丽君 摄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南平4月8日电(沈静)4月8日上午,郑民生蓄意杀人致福建南平实验小学学生8死5伤特大凶杀案在南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南平中级人民法院对3月23日郑民生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作案工具尖刀一把依法没收;三、郑民生民事赔偿每个死亡孩子家庭40-41万不等,每个重伤孩子家庭1-3万不等,收到判决书一个月内付清。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郑民生对所犯罪行没有表示悔意,一再强调自己原是本分的人,之所以会犯案是因为人情淡薄,社会冷漠,愿意承担一切法庭对他的判决,但是对起诉书中提到的因屡次恋爱受挫,又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遂悲观厌世行凶杀人的作案动机表示异议,对“心胸狭隘”的评价大声反对道“那是造谣!”,并拒绝对公诉人关于作案过程的询问进行回答。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郑民生当庭表示要求上诉。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郑民生被带回看守所,继续羁押。(完)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