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不准上大学” 激怒大学生弑父藏尸——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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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不准上大学” 激怒大学生弑父藏尸
2010年04月08日 21: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4月8日电(连肖 刘线平)父亲开着灯睡觉,儿子干农活回家后把灯关了,父亲呵斥:“不准上大学了!”被激怒的儿子遂挥起斧头砍死了亲生父亲。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作案大学生刘清华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夏,西南科技大学的大二学生刘清华回到老家重庆市大足县宝顶镇车家村过暑假。8月26日23时许,刘清华干完农活回家后发现父亲开着灯睡觉,于是就随手将灯关掉。父亲刘孝全对此行为十分不满,并对刘清华破口大骂,其中一句“不准上大学了”将刘清华激怒。

  刘清华一气之下,操起斧头向父亲腿部砍去,其母亲在慌乱中夺下了他手中的斧头。随后,刘清华又从屋檐下找来一把砍竹子用的篾刀,朝父亲头部猛砍20余刀,致其当场死亡。父亲刘孝全死后,刘清华将其尸体埋葬于自家房屋后的山坡上。2009年9月4日,重庆市大足县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正在四川省绵阳市西南科技大学读书的刘清华抓捕归案。

  据刘清华的母亲介绍,刘清华自幼喜欢读书,从小学到大学,成绩一直很好。但由于家庭贫困,父母均是无稳定工作的农民,其父刘孝全一直不太赞成他读书。大足县法律工作者赵志强、钟思伟经调查发现,刘孝全脾气暴躁,经常对刘清华实施打骂行为,在刘清华的身上,有几处伤疤均为父亲施暴而致。

  2010年3月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近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刘清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刘清华于2007年9月考入大学,在校期间成绩良好,课余时间喜欢写作,经常在校内刊物上发表一些文字作品。目前,刘清华表示接受判决结果,不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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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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