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峡4月15日电(记者 赵秋实 通讯员 时权吉)2010年4月14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盗窃恐龙蛋化石的案子,依法对其作出判决。
李二娃、杜明明都是西峡县人,平时游手好闲,没钱挥霍就打起了恐龙蛋化石的主意,二人经过密谋,2009年11月4日下午,二人窜至西峡县回车镇西沟村楼房组盗掘恐龙蛋化石,被当地人发现报警,刚得手就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扣押蛋化石3枚。经鉴定,3枚蛋化石均为恐龙蛋化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二娃、杜明明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律规定,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被告人所参与的犯罪是未遂,未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李二娃、杜明明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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