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婚姻二十年分居 8旬老太被起诉要求离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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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年婚姻二十年分居 8旬老太被起诉要求离婚
2010年04月25日 20: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宁波4月25日电(记者 何蒋勇)三十年前,年近五十岁的王老太(化名)偶然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老郑(化名),两个人很快结婚。但婚后生活却不如意,三十年的婚姻分居长达二十年,就在王老太快80岁的时候,老郑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近日,余姚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准许老郑与王老太离婚。

  王老太今年79岁,在认识老郑之前是一名普通的企业女工,一直没有结婚,而老郑,今年82岁,三十年前在机关工作。1981年,中年丧偶的他,经人介绍认识了王老太,之后,两个人很快结婚,并住在一起。

  由于两个人认识时间较短,且婚后没有生育,两个人很快出现了矛盾,老郑说,在两个人结婚的第一天,王老太就说出了不乐意结婚之类的话,之后两人一直因为小事而疙瘩不断,让他身心俱疲,并于1986年与1989年向法院提起离婚,但没有被准许,两个人早已分居二十多年。

  王老太对老郑的离婚要求很气愤,她坚决不同意离婚,她说,自己虽然结婚时已经50岁,但也是初婚,很重视与老郑的婚姻,和老郑结婚之后,自己也是全心投入,任劳任怨,现在年纪大了,疾病缠身,也没有子女和近亲,需要老郑照顾了,他却提出离婚。王老太说,如果要离婚,则老郑必须一次性拿出20万作为补助费,以便自己日后生活。

  老郑在庭审中表示,分居之后,自己长期支付生活费用给被告,如果现在王老太同意离婚,自己愿意每个月支付2000元给王老太,作为生活补助费。

  鉴于两位老人的态度都很坚决,承办本案的张法官多次到老人所在的社区、街道了解情况,还邀请社区、妇联干部参与调解,但都无果。近日的开庭中,法院确认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决双方离婚。

  考虑到王老太目前的生活还是比较困难,法院同时也判决,除了将两人共同的5万元存款予以平均分配外,还要求老郑每个月支付2000元的生活补助费给王老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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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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