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狂徒砍伤少年被擒——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昆明一狂徒砍伤少年被擒
2010年04月29日 22: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昆明4月29日电(记者 蒋晨)昆明市公安局29日晚间向媒体通报,29日上午7时13分,该市嵩明县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案件。所幸受害人已无生命危险,伤人狂徒被现场抓获。

  据了解,29日上午7时许,在嵩阳镇兴旺街附近路边有一男子持刀砍伤一个男孩(系嵩阳小学六年级学生)。在附近巡逻的派出所警员发现后及时对现场进行控制,并在群众协助下控制了嫌疑人颜兴富(男,43岁,寻甸县羊街镇人)。受伤的男孩周某(13岁)被立即送嵩明县人民医院抢救。

  经初步调查,伤者周某系颜的侄子,颜的前妻(李某)系伤者母亲的姐姐。颜与妻子离婚后,因联系不上前妻,多次向李某的姐姐要人,并认为离婚系其姐从中作梗所致,遂产生报复念头。4月29日早上,周某途经兴旺街附近,被颜某用菜刀砍伤头部。路过的群众制止时,颜遂将菜刀丢弃在路边逃跑,被巡逻民警及时抓获。目前,周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已无生命危险。

  今年以来,校园暴力案件多次发生,对在校师生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此,昆明市警方按照公安部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八条措施要求,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有力遏制了侵害在校师生刑事、治安案件多发的势头。同时,昆明市警方呼吁社会各界要高度关注在校学生和广大青少年的成长,积极行动起来,为全社会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完)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