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请乞讨男子回家过年 引狼入室遭洗劫——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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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请乞讨男子回家过年 引狼入室遭洗劫
2010年05月07日 15:02 来源:东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留哈过年的大学生在打工时偶遇一名乞讨男子。除夕夜,大学生将这名乞讨者带回出租屋过年。可是,几天后,这名乞讨者将大学生的钱财洗劫后潜逃。当这名乞讨男子被抓获时,好心的大学生才得知,自己带回家的竟是个惯偷。

  据警方介绍,小李来自山西,是哈尔滨市某高校大一学生。今年春节前夕,决定留哈打工过年的小李应聘到某公司。2月13日(除夕)16时许,小李在一家超市买了几袋饺子,准备回家和几个一起打工的室友吃团圆饭。小李走到超市门口,看到一名青年蹲在垃圾箱旁。小李走到青年面前,问他:“你有家人吗?”青年摇摇头。“你是不是饿了?”青年又点点头。“想不想跟我回家过年?”青年高兴地点着头。

  路上,小李得知青年叫王明(化名),刚满19岁,小李渐渐地同情起这个跟自己年龄相仿的王明。把王明带回出租屋后,小李把他介绍给室友。就这样,几个打工大学生和一个乞讨青年过了一个热闹的除夕夜。可到了2月18日,小李突然发现王明不见了,而且自己的钱包也没了,钱包里有1500元钱,是他一学期省吃俭用攒下的生活费。

  当天,小李没去上班,他找寻着王明留下的点滴线索。小李想起王明喜欢上网,聊天时曾提起自己的QQ网名。随后,小李费劲心思,终于在网上找到一名说话的语气和王明很像的人。小李便以网友的身份邀请王明见面。

  2月19日17时许,王明在麦当劳门口等候小李时,被小李和室友抓住,扭送到派出所。经审,王明原是个惯偷,在2005至2007年间,两次曾因盗窃罪被南岗区法院判刑。日前,记者从香坊区检察院了解到,王明因涉嫌盗窃罪被批捕。新晚报 孟繁翔 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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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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