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女遭幼儿园园长老公猥亵续:嫌疑人被抓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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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女遭幼儿园园长老公猥亵续:嫌疑人被抓获
2010年05月13日 10:14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天,本报《幼儿园园长老公猥亵4岁幼女》报道了海口市坡巷村海天幼儿园园长老公涉嫌猥亵儿童而被派出所给予行政拘留15天的事件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领导看到本报报道后高度重视,并要求执法人员迅速采取行动调查这起案件的有关证据和事实。目前,龙华区检察院已经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市民谴责并希望从重处罚

  “对4岁的小女孩做出猥亵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5天,未免太轻了,应该从重处罚。”今天,看到本报的报道后,海口的王先生愤慨地说,幼儿园本该是个天真无邪的地方,发生这样不道德的事情令人难以置信,这对一个幼小的心灵创伤是多么大。而家住凤翔路的陈小姐和王先生的看法相类似。陈小姐认为,幼儿园里发生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情,伤害了许多家长的感情,幼儿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是猥亵了儿童,只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处罚过于轻,依据刑法的规定,猥亵儿童罪最高可处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检察院高度重视并介入调查

  今天,本报报道的4岁幼女在幼儿园遭猥亵一事,引起了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龙华区检察院负责人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看到本报的报道后,龙华区检察院领导立即要求执法人员迅速采取行动,调查案件有关的证据和事实。经过调查,龙华区检察院经研究认为,海天幼儿园园长老公涉嫌犯有猥亵儿童罪。今天下午,龙华区检察院发出了《通知立案书》,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龙华区检察院将密切关注该案的侦查进展。

  据悉,发生儿童在幼儿园遭猥亵事件后,龙华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目前,龙华区教育局已责令海天幼儿园进行整改。相关链接:

  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应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南国都市报 记者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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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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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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