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宴上饮酒过量死在新郎家 获赔4万——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男子婚宴上饮酒过量死在新郎家 获赔4万
2010年05月13日 11: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驻马店5月13日电(记者 贾亲亲 通讯员 李慧杰)河南省确山县的陈某怎么也没有想到,他高高兴兴地邀请亲戚郭某参加自己的婚宴,郭某却因饮酒过量死在自己的家中,并由此引来一场官司,5月12日确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陈某赔偿郭某各种损失40000元。

  2009年10月31日中午,河南省驻马店确山县陈某因结婚在家中设宴招待亲戚,当时在座的有陈某、李某、郭某等,酒宴结束客人送走后,郭某在陈某家卧床休息,下午六时左右,陈某发现郭某不正常,脸色苍白,便急拨“120”,确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派救护车将郭某接走抢救,经抢救无效,郭某死亡,死亡原因诊断为:1、酒精中毒?2、心脏猝死?因未委托法医鉴定,死亡原因未能具体确定。陈某支付抢救费用1672元。事件发生后,双方约定由陈某赔偿给郭某40000元,但支付30000元后,下余10000元没有支付。因此产生诉讼。

  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在陈某家饮酒后死亡,死亡原因可能是酒精中毒,也可能是心脏猝死,因未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不能明确,但事件发生后,双方约定赔偿四万元,虽无书面协议,但双方均承认有此口头协议,并且也实际履行三万元,该口头协议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有关双方的赔偿事宜,应以该协议为准,依照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法院遂做出了上述判决。完

参与互动(0)
【编辑:齐彬】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