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5月13日电 (记者 闫文陆)新疆公安厅13日举办新闻发布会称,为鼓励各族民众举报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推进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安厅根据公安部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新疆公安厅奖励公民举报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办法》,该《办法》自5月12日起施行。
新疆公安厅纪委副书记、警务督察处处长黄伯华在新疆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说, 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违规问题线索,在调查处理完毕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可以酌情予以奖励。对举报人提供的有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经报公安厅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确定奖励的对象,并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确定奖金数额,奖金一般为100元至500元。
黄伯华表示,公安机关开展此项专项治理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充分体现公安厅对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对于群众举报专项治理范围之外的公安机关违规车辆,公安厅也热忱欢迎,认真对待,及时核查,一经查实,对违规民警按照公安机关警务工作纪律和6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严肃处理。
参与互动(0) |
【编辑:齐彬】 |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