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助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名,两年内骗取23人购房款超过1240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诈骗罪一审判决被告人张京晓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5岁的张京晓,没有稳定的工作,却称自己在国家审计署工作,而且自己的一个同事能够买到经济适用房。从2007年7月到2009年2月,先后有23名亲友为买房找到张京晓,共向她支付了1240余万元。记者李松 黄洁 通讯员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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