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洛阳城阴雨绵绵,一个1岁多的孩子命丧洛河。导致他过早结束幼小生命的,是他25岁的父亲,还有他的母亲。
▲▲孩子
年轻的爸爸抱着我跳进洛河
16日晚8点,记者接到读者电话称,一名男子抱着孩子从洛阳桥上跳进洛河。
为了营救这个幼小的孩子和他的父亲,洛阳市凯东派出所、洛阳市水上义务搜救队、洛阳市中心医院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相继来到洛河边。
但是男子在水中的位置离岸太远,水上义务搜救队的队员付建国说,营救父子俩用了20多分钟。7点35分,男子先被救上岸,他当时并不昏迷。
而孩子,从救上岸后状态一直不佳,搜救队员先抢救了十几分钟。洛阳市中心医院出诊医师岳胜说,他们在现场抢救了4分钟,上车后又继续抢救。
约8点40分,他们开始赶往医院。到医院时,这个幼小的孩子已死亡。
▲▲爸爸
老婆把我和孩子赶出来 我很后悔
当晚8点半,记者来到洛阳市中心医院,医师袁方说跳河男子的情况已基本稳定。这名男子叫孙永帅,今年25岁;孩子孙少佳,1岁2个月大。
“孩子从5月14日开始持续发高烧,15日晚上我和老婆吵了起来。之后老婆离开了家,还把东西都带走了,只给我和孩子留下一个褥子和一个床单。第二天上午8点,她来敲门,让房东把我和孩子赶了出来,不让我们住。”孙永帅说,当天中午他向工头借了500元,准备为孩子治病,然而老婆要拿这500元买手机,因此两人就争吵起来。
被赶出家后,他抱着孩子在附近的诊所给孩子输液。给妻子打电话,但是没人接。他抱着孩子接着往前走,走到了洛阳桥。“我在桥上想了很久,本来想把孩子放在桥上,自己跳下去。可又想到,这么冷的天还下着雨,孩子在桥上不安全,就抱着他一起跳下去了”。
躺在病床上的孙永帅称,如果不是她(指老婆)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他自己也很后悔做这种事。
▲▲妈妈
早知道是这样 宁愿让他把我砍死
晚上10点多,孩子的妈妈李花女来到了医院。知道事情的经过后,她痛哭流涕:“要是知道孩子这样,我宁愿让他把我砍死!”
李花女说:“16日早上,我担心孩子的病,9点多时来敲门,他不开。只好叫了房东老大娘,开了门我害怕他砍我。因为他在褥子下放了一把刀,我让房东大娘把刀拿走。房东觉得我们这样很危险,就不让我们住了。他要抱着孩子走,说不想让我得到孩子。我让房东报警,不让他走,结果他走了。”
-律师说法
河南航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义轩认为,孙永帅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实习生 王彦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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