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闫树成深夜潜入原单位抢劫时被人发现,后在与多人厮打过程中,造成2死4伤。记者昨天获悉,虽然闫树成有自首情节,但市一中院考虑到他的犯罪情节非常恶劣,没有对他从轻处罚,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判处其死刑。
闫树成今年39岁,是黑龙江人。2009年1 月19日,闫树成回位于海淀区的原单位看望朋友时,偶然听说老板给员工谭某4000多元钱。闫树成想,老板肯定也会给其他员工发钱。因为马上就要过年了,闫树成决定晚上去偷钱。
次日凌晨2点钟左右,闫树成回到原单位,先到监控室拔掉电源插头,然后来到李某的宿舍门前。李某的房间没有锁门,闫树成进入李某的房间,但翻了半天没有找到钱。凌晨4点多,闫树成钻窗进入谭某的房间,并用钝器猛砸正在睡觉的谭某,谭某挣扎着大喊救命,闫树成掐住谭某的脖子。这时,李某推门进来打开灯认出了闫树成,并从身后将他抱住,谭某也起身开始反击。闫树成从上衣口袋掏出匕首分别扎向李某、谭某,李某忍着疼奋力将闫树成摔在地上,然后和谭某跑出宿舍叫人。
据闫树成说,他怕事情被更多人知道,于是又持刀猛刺李某,此时,又有人从房间内跑出来,他觉得大家都认出了他,就想用刀把他们都扎死,于是他挥着刀朝人群乱扎,现场的局势混乱,他就趁机冲出人群逃跑了。事后,闫树成投案自首。
法院查明,李某和杨某因被刺破心、肺死亡,谭某等4人分别受轻伤和轻微伤。法院认为,闫树成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虽然作案后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但由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因此法院决定对他的自首情节不予从轻处罚。(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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