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民曾某不但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还把前来执行公务的交警打伤。6月1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妨害公务案件。
2010年3月23日上午7时40分许,合肥市交警支队庐阳大队双岗中队的民警华某在该市阜阳路与五河路交口执勤时,发现曾某骑摩托车带人闯红灯,且两人未按规定戴头盔,遂上前纠正其交通违法行为。曾某很生气,用拳头击打华某头部,还咬其手指,致其流血受伤。后曾某被接警赶至的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处理。
庭审中,曾某对被控罪行供认不讳,称自己的行为太冲动。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采取暴力手段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一审判处曾某拘役5个月。(孙娴、王鹏、记者刘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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