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益阳6月4日电(记者 傅煜)6月4日上午,曾震惊中国、致13人死亡的湖南安化“12.12”特大杀人、放火案在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爱兵出庭受审。
2009年12月12日凌晨4时许,湖南安化县发生重大杀人纵火案,该县高明乡34岁的村民刘爱兵采取棒打、枪击、刀砍手段袭击本村村民,并纵火烧毁6栋村民房屋,致13人死亡、1人重伤。13日凌晨6时50分,公安机关在清塘镇梧桐村一山头将刘爱兵抓获。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2月12日,被告人刘爱兵因父子不和,在遭到其父的责骂后将其打死。之后,被告人刘爱兵认为被害人刘根深等乘人之危、得了其家的好处,导致其家庭贫困,故产生报复的想法。被告人刘爱兵采取棒打、枪击、刀砍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10人、杀伤1人;故意放火烧毁他人房屋,危害公共安全,致3人死亡、8户6栋房屋烧毁,财产损失38万余元,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115条第1款之规定,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案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审理,法院将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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