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6月9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华萱)年逾五旬的黄某声称自己的亲戚在外地承包金矿,邀请牌友搭股,之后又多次以送人情、老婆安胎等理由向七旬牌友骗取钱财4万余元。近日,浙江平阳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平阳的黄某,今年54岁,小学文化,20多岁以后一直在社会上做闲散工,没有正当职业的他经常在麻将馆赌博消遣。
2008年的夏天,他在麻将馆认识了70岁的李某,两人经常在一起打麻将,你来我往,渐渐成了朋友。
到了2009年,嗜赌成性的黄某欠了一屁股的外债,家里值钱的物品也被他卖的差不多了,在别人的追债下,他想到了平日与他关系不错的李某。于是,黄某在麻将馆找到了李某,声称自己的侄子在湖北承包了一座金矿,邀请李某入股,并承诺会给予李某十分优厚的分红。
李某起初不愿意,但巧舌如簧的黄某编织的发财梦让他逐渐动了心,最后李某拿出了10000元交给李某。过后不久,黄某又找到李某,称自己的身体不好,需要去温州做检查,向李某要了16000元,并表示这16000元当作20000元的投资入股到金矿中。为人老实的李某不想占黄某便宜,过了几天又补给了黄某4000元。这之后,黄某又多次以老婆安胎、送人情等理由向李某借钱。
金矿分红杳无音讯,而这边黄某却不断地以各种理由向自己借钱,李某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疑惑向黄某索要分红。在将骗取的钱财挥霍一空之后,黄某爽快地承认了自己诈骗的事实,并称:“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好好过日子,先将钱骗过来再说,过一天是一天,要死就死吧。”随后黄某被李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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