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 乐 圈 WHY-为什么 播 客 堆 社会生活 爆笑视频 名流访谈
游遍天下 | 奇闻轶事 | 天下华人 | 广告饕餮 | 魅力欧罗巴 | 曾经流行 | 新闻浮世绘 | 专题汇总  
 
 
■ 本页位置:视频社会生活 → 视频正文
涉嫌为强奸犯造伪证 女律师法庭上拒认罪
2008年01月19日 2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本视频内容版权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任何网站与个人不得转载使用
  史上最牛的戏剧脸谱长卷

  31岁的女律师薛辉曾经是一名强奸犯的辩护律师, 但1月18日,她却身着囚服出现在海淀区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内。检察机关认为她在代理案件中涉嫌为辩护人伪造证据,而将其推上被告席。

   据检方指控,2006年11月17日,律师薛辉为了使涉嫌犯强奸罪的嫌疑人陈书成逃避法律制裁,引诱被害人辛某书写了其与陈书成互不知道对方年龄的虚假材料,并将该虚假材料递交给承办民警。后在薛辉的提议下,陈书成的继父陈九金和弟弟小帅伪造了辛某案发时年龄超过14周岁的身份证。检方指控薛辉的行为构成伪造证据罪,陈九金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在庭审中,陈九金承认了自己的罪行,陈九金的儿子小帅向检察机关供述是薛辉提议他们这么做的。

  但薛辉从始至终否认有罪,她表示身份证是陈九金家人通过邮寄方式给她的,她不知道是伪造的身份证。在被害人辛某写证词的时候,她也只是修改了语句不通的地方。法庭上,薛辉还展开了自我辩护。

  据了解,陈思成案是薛辉代理的第一起案件,由于涉嫌造伪证,陈思成案还没有宣判,薛辉就已经被关进了看守所。薛辉在采访中表示,自己没有必要为了1000元代理费而犯法,并一再否认伪造假证据。

  对于此案,公诉人认为,薛辉犯有伪造证据罪,但一直不能端正态度,避重就轻,应从重处罚。薛辉的辩护人认为,薛辉于2006年刚刚拿到律师资格证,陈书成案是薛辉代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薛辉在刑事案件方面的经验严重不足,自我保护的能力也较弱,建议法庭宣判薛辉无罪。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黄琴 宋鑫

编辑:王红纲】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 相关报道: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