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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突发事件可征用个人财产”引争议
2010年10月20日 08:03 时间:3'31" 来源: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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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四川省人民政府在网上公布了《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草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第四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应对突发事件,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其中还提到情况紧迫时可用强制征用。这条规定使不少市民感到担忧。

编辑:李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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