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铁路公安处兰州西车站派出所民警发现一段标题为“西北第二大高铁站兰州高铁站,以气质碾压西宁站和银川站”的视频有使用无人机对兰州西车站及周边铁路进行航拍的嫌疑,此行为涉嫌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安全。兰州西车站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最终确定违法嫌疑人孙某。
12月2日,民警将孙某传唤至兰州西车站派出所进行调查,无人机爱好者孙某承认其在互联网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兰州西车站航拍视频系本人使用无人机拍摄。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在孙某的无人机储存卡里存有大量在电气化铁路上方拍摄的视频。《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飞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孙某通过学习法律和民警的教育,认识到操作无人机飞越铁路的危害性。
兰州西车站派出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对孙某行政处罚800元。(潘新峰 视频来源 兰州铁路公安处兰州西车站派出所)
责任编辑:【罗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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