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部门提出异议的机构和个人禁参与证券节目——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证券频道

证监部门提出异议的机构和个人禁参与证券节目

2010年07月21日 0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1日电 国家广电总局20日在其网站刊登《关于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无证券投资咨询相关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证券节目,材料不实、证监部门提出异议的咨询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证券节目。

  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参与证券节目的咨询机构和人员要严格把关。要按照《通知》有关规定,向证监部门详细核实咨询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资格、合规经营、业务投诉等,并在节目中明确公示相关信息。无证券投资咨询相关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证券节目,材料不实、证监部门提出异议的咨询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证券节目。证券节目编辑、记者、主持人、播音员应具有广播电视从业资格,咨询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广播电视从业者身份从事采访活动。

  该通知已于14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

参与互动(0)
【编辑:巫峰】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