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股获利1.25亿 汪建中被诉操纵证券市场55次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证券频道

荐股获利1.25亿 汪建中被诉操纵证券市场55次

2010年08月11日 16:1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有“股市第一黑嘴”之称的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于今年6月初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汪建中先行买入相关股票,再通过媒介对外推荐该股票,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共计操纵证券市场55次,非法获利1.25亿余元。汪建中辩护律师高子程今天告诉记者,辩方尚未接到开庭通知,他们将为汪建中作无罪辩护。

  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汪建中在担任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于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间,使用本人及他人名义开立了多个证券账户,采取先行买入相关证券,后利用公司名义在“新浪网”、“搜狐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介对外推荐该证券,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并于上述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相关证券,以获取个人非法利益的交易方式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检方认定,汪建中于2007年1月9日至2008年5月21日间,利用其实际控制交易的9个证券账户,先后在中信证券北京北三环中路营业部、国信证券北京三里河营业部等5个营业部,采取上述方式交易股票名称为“工商银行”、“中国联通”等38只证券,操纵证券市场共计55次,累计买入成交额人民币52.6亿余元,累计卖出成交额人民币53.8亿余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25亿余元归个人所有。

  检方认为,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案发后,汪建中1.25亿余元违法所得已被追缴,中国证监会还对汪建中罚款1.25亿余元。

  记者今天上午联系了汪建中辩护律师之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高子程表示,虽然案件受理已近2个半月,但尚未接到开庭通知。

  对于汪建中的操纵证券市场指控,高子程认为罪名不成立,因为犯罪构成的要件不齐全:第一,汪建中主观上没有故意;第二,客观上不具有行为特征;第三,没有造成操纵后果。

  高子程否定了汪建中的推荐对于股市波动造成了决定性影响,认为股市的波动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汪建中他一个人没有那么大能量。

  (记者邱伟)

参与互动(0)
【编辑:贾亦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