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改革四措施剑指高价IPO(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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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改革四措施剑指高价IPO(2)

2010年08月23日 09: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指出,本次改革规定网下可摇号配售,提高了询价机构的配售中签率,这样使得询价机构会“费心思”去考虑合适的定价,增加其定价责任。

  在看到亮点的同时,华生表示也要看到仍旧存在的问题。他指出,新股发行受到再融资、定价等多方面的影响,目前要达到国际市场化程度尚有一段距离。

  区别于国际市场,他认为目前颇受关注的小盘股高溢价现象,与我国市场结构和过去的股市文化相关。针对这种特殊的情况,华生建议可以对高溢价的小盘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限制。

  “目前为什么敢于炒作,就是因为高价募集资金推高了高资本公积金”,企业上市后可以通过送股摊薄成本。他表示,对于依靠高价格形成的公积金,限制在3年以内不能用于转增股本,可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彻底解决过高发行,过度炒作。经济学者韩志国表示,对于新股体制改革首先要解决在申购和配售过程中的制度,最重要的是坚持“出高价者得”的原则,如果有数人出高价,则采取摇号配售的方法。同时,对于操作市场乱出价格者,韩志国认为要加大处罚,让其“倾家荡产”。

  此外,韩志国指出,在新股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承销商不能把承销对象作为直投对象,“这样容易滋生内幕交易,而且容易让机构操纵市场,这导致中小投资者将成为被无辜宰割的羔羊”。

  增大供给

  用市场化方式方能抑制IPO虚高

  专家和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新股虚高发行,本次改革有了一定的制度约束,但关键性的一项制度也就是用供求关系抑制IPO价格,需要在以后的改革和政策实施中得到更多的考虑。

  “新股发行制度一定要符合中国国情,要真正市场化,把发行规模放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表示,目前新股发行价越高,市盈率越高,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越多,这其实歪曲了市场化规则。目前有关部门只靠行政审批制度的严格来控制新股发行,这会越走越偏。因为出了问题,审批部门根本负不了责。

  “新股发行其实要解决规模上的问题,在上市公司的规模上如不搞市场化,不把规模放开,只讨论询价市场化,一定会发生目前创业板上市后所发生的现象,发行价越发越高。”刘纪鹏如是说。

  他认为,不能片面理解市场化,在新股发行规模上一定要放开,比如创业板上市企业家数少,通过超募的大量财富都集中在少量上市公司手中,这样也会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激情,因为这些大量的财富不是打拼得来的,而是依靠这种资本市场不合情不合理的发行制度得来的,而其他大部分中小企业却又因为没有资金,很难生存。

  因此,他建议,新股制度改革不能只在严格的审批制度上做文章,而是要真正市场化,把发行规模放开。

  韩志国认为,新股发行改革最重要的应该是立即将审批权下放至交易所,建立市场经济,就应该进一步发挥交易所的功能,从目前的审批制走向注册制。

  兴业证券有关分析师表示,应该坚持市场化发行的方向不变,解决目前存在的询价非理性的问题。他认为网下摇号配售是治标不治本,并不能改变目前资本市场的供求关系。

  分析师认为要改变目前资本市场的供求关系,只有在市场扩容上下功夫,加大市场供给。当市场扩容到一定程度可以达到供求平衡的时候,机构询价才会更加理性。要用市场的力量反过来逼迫询价的理性化。

  “每次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全都半途夭折,原因绝不在于市场化发行本身,而是在放开发行市盈率的同时,有关部门继续垄断上市资源、继续在膨胀的流动性与有限的IPO之间制造差价。”中信证券有关分析师表示,当过多的资金追逐有限的资产时,资产价格必然上涨,这是由金融市场的特性所决定的。因此,要改变新股发行价格畸高和圈钱的情况,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抑制货币的流动性;二是加快推出上市资源,使投资者可以选择更多的投资产品。(方家喜 吴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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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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