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时利众8月30日买入公司股票1.8万股,又于8月31日卖出4500股,属于违规买卖股票。时利众就上述行为致歉并承诺半年内不再买卖宁波银行股票。
我国《证券法》中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而此次时利众的买卖股票时间别说是相隔6个月,甚至还不到2天。他于8月30日买入1.8股宁波银行股票,成交均价为12.70元/股。时隔一天又以12.66元/股成交价格卖出4500股。不过,由于时利众本次卖出的4500股价格低于其买入价格,没有收益,也就无需上缴所得。
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在A股市场屡禁不止。近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佛山照明董事长被查乃至辞职就是源于此事。而早在去年11月份,上交所就曾对去年中报、三季报窗口期违规的45个高管进行了通报,并一再强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误操作”、“不了解相关规则”、“委托他人代管账户”以及对交易事项“不知情”等,均不足以构成从事违规交易行为的免责理由。不过目前看来,上市公司仍未就此引起重视。时利众仅仅是就上述行为致歉并承诺半年内不再买卖宁波银行股票。
二级市场上,宁波银行昨日放量大涨4.95%,收于13.15元,创出5个月收盘新高。(见习记者 徐岚 记者 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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