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玻过会半年难上市 侵权门遭索赔1亿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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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北玻过会半年难上市 侵权门遭索赔1亿元

2010年09月20日 09:4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从首发申请过会、但最终与上市失之交臂的苏州恒久,到上市前夜被迫申请暂缓发行的新大新材。“专利门”已成为拟上市公司的一道“命门”。

  今年3月19日,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洛阳北玻)首发申请获通过,但半年时间过去,公司上市却迟迟未能上市。据悉,公司有关知识产权纠纷的信息披露不准确,甚至隐瞒了重大海外诉讼事项,是其未能上市的主要原因。就在洛阳北玻“专利门”陷入僵局之际,有消息传出,原告已要求索赔逾1亿元人民币。

  专利侵权英国败诉

  洛阳北玻在其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中第5节对专利侵权一事,作出了如下披露:2004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英国高等法院经河南省高级法院送达的Tamglass公司(原告)诉本公司(第一被告)、Novaglaze公司(第二被告)的诉讼材料。原告以其在欧洲的0261611号有关玻璃弯曲钢化机器和方法的发明专利技术遭到侵犯为由,在英国高等法院对两被告提起诉讼。

  2006年2月15日,英国高等法院作出判决:两被告构成侵权,原告应在收到两被告提供的“声明”

  (主要是对侵权收益及花费的确认)后4周内,在“损失预计赔偿”与“利润计算赔偿”中做出选择,以确定赔偿数额。同时,两被告应于2006年3月1日之前共同支付原告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25万英镑。此后,发行人以及第二被告均未提起上诉,且发行人向原告提交了计算损失的资料,但原告并未就赔偿方式进行选择,两被告也均未支付25万英镑的诉讼费用。

  对于判决结果,洛阳北玻明确表示,最大影响就是不能在芬兰Tamglass拥有的欧洲专利有效期内在英国销售该型号的设备,但该专利已于2007年9月到期失效。此外,因公司销售该台设备未盈利,原告也无法向法院举证该台设备给其造成的损失,因而未对赔偿方式做出选择,也未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公司可能承担的损失主要是诉讼费用25万英镑及其利息。

  原告索赔逾1亿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5月5日,原告Tamglass母公司格拉司通集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了一份声明。该声明称,洛阳北玻的合资子公司上海北玻玻璃技术工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北玻)因涉及在加拿大侵犯格拉司通集团关联企业GlastonServicesLtd.Oy专利技术,已被诉至加拿大联邦法院,并且加拿大联邦法院已于2009年9月25日作出初步判决(T-1108-07)。对于上述案件,洛阳北玻未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据格拉司通提供的一份加拿大联邦法院判决书披露,当庭裁决被告上海北玻禁止就编号12B3617(4-19MM)的机型,以及可能对加拿大专利号1308257、2146628侵权的类似机型,向加拿大直接或间接出口。

  格拉司通提供的资料还显示,2010年5月,Tamglass公司已正式致函洛阳北玻,要求其履行英国高等法院大法官庭专利法庭有关 专 利 侵 权 诉 讼 的 判 决(HC04C02705),并在收到函件十五天内支付全部索赔,数额共计1004.4万英镑。若按照9月17日1英镑对人民币中间价10.4822元计算,该笔赔偿额约合人民币1.05亿元,相当于洛阳北玻2009年净利润6546万元的1.6倍。

  相较于2006年公司只需支付25万英镑的诉讼费用,目前原告Tamglass的索赔额已增加近4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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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嘉】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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