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多”产品前路朦胧:三大瓶颈如何破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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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多”产品前路朦胧:三大瓶颈如何破解?

2010年09月27日 16:1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日前在与不少理财产品销售渠道人士交流中发现,他们对于基金“一对多”产品的前途并不十分看好。相对来说,那些业绩更加直观的阳光私募产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可能更有吸引力。而这些投资者,恰恰也是基金“一对多”所要争取的重要对象。对于不少业内人士来说,目前摆在基金“一对多”产品面前仍有不少“险阻”。

  管理架构

  事实上,在多数业内人士眼中,虽然许多基金公司已经大规模开展专户业务,但它们的业务重心仍旧在公募业务,即便是专户业务有着诱人的业绩分成机制,但在基金公司内部管理架构来说,专户业务负责人在整个公司内部的发言权还是相当有限的。

  根据《第一财经日报》的了解,在多数开展专户业务的基金公司之中,专户业务的负责人在整个公司的岗位管理序列中,并不担任关键岗位,而仅仅是以一项业务的形象出现在公司的各种业务菜单之中。而即便在南方地区那些专户业务规模做得很大的基金公司之中,专户业务的负责人与公募业务的负责人往往在公司内部“平起平坐”,比如,两者都担任公司总裁助理一职,指望任何一方给对方提供资源,这更不可能。值得一提的是,在大型基金公司眼中,专户业务只是公司各种业务的一部分,比如,社保、QFII投顾等定向理财业务。而且,在专户业务“试水”之初,基金公司更不可能在此领域花费更多的资源和精力。

  相比之下,阳光私募、证券公司自营和资管部门、信托公司自营、财务公司以及新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构成上相对单一,因此,这些公司无论是在管理架构和资源配置方面,更显得清晰,这也使得这些资产管理机构在操作上有着非常大的灵活优势。

  渠道瓶颈

  “在各类理财产品的销售过程中,银行方面的驱动力是非常关键的。”上海地区一家机构执行董事向记者介绍,在目前阳光私募产品的销售中,银行渠道正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目前,即便是那些大牌的阳光私募产品在销售中,也采取了与银行方面进行‘四六分账’的形式。”具体来说,在阳光私募产品的盈利部分中,40%部分要给银行渠道,剩余的60%才留给阳光私募机构自己。“如果加上这些产品本身的2%的渠道销售费用,银行方面的收入是非常可观的,进而全力支持此类产品的销售。”其实,在目前银行的日常经营中,提高中间业务比例,已经成为银行方面改变原有靠息差经营模式的重要手段。

  相比之下,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基金专户业务对银行方面的“反馈”则没有上述阳光私募产品那样诱人。一家股份制银行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销售理财产品的过程中,银行本身会承担储蓄资金分流的风险,因此,银行肯定会关注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的收益。相比之下,基金“一对多”业务对于银行方面的吸引力并不大。

  此外,在目前基金“一对多”产品销售中,券商渠道往往成为基金公司非直销渠道的重要发展方向。比如,在已经运作的基金专户中,有的便通过部分高端券商渠道去招徕客户。“应该说,来自券商渠道的客户特性更加匹配基金专户业务。”一家大型券商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坦言,由于目前券商集合理财业务开展得风生水起,因此,券商方面会否更加倾向于自己的理财产品,这是需要考虑的。

  上海地区一家合资基金公司总经理向记者表示,说到底,目前公募基金最大的问题在于,产品运作者并不直接面对产品购买者,即与销售渠道分离。而且,基金公司面向个人投资者的专户业务也在很大程度上“承袭”了基金公司固有特点,这便使得此类高端理财业务在现实中可能遭遇不少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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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嘉】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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