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条监管红线阻击基金公司违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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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条监管红线阻击基金公司违规

2010年10月12日 11:2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基金监督管理措施例举对照表》日前下发各基金公司,明确了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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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机构日前向基金公司发放了长达30页的监管细则,细则中列出79条基金公司不能越过的红线,并明确了违规成本。

  监管细则下达各基金公司

  由于近几年基金从业人员中老鼠仓、交易事故频发,除了事后查处之外,监管机构终于开始引入行业标准来规范基金公司业务。

  据记者了解,这张名为《基金监督管理措施例举对照表》的文件长达30页,将基金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分成10大类,投资运作、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各个方面都囊括其中。

  目前各基金公司均通过稽核部门下发此文件,各业务部门已根据对照表中的相关内容,开始自查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日常经营中涉嫌违规的行为并加以整改。

  内部文件成新行业标准

  记者获悉,此文件在公布前,是监管机构对基金公司进行检查的标准,属于内部掌握的尺度文件。而此次标准公开,实际上是为了让基金公司更充分地了解具体的违规成本。

  在基金投研领域,利益输送、老鼠仓等违规行为都被明确界定。

  同时,违规行为还包括: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相关交易活动,运用基金财产从事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基金公司如有违反,将会受到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的处罚。

  明令禁止各种违规行为

  从2006年上投摩根原基金经理唐建涉案老鼠仓以来,先后有南方、融通、景顺长城、长城等公司的基金经理被查实违规炒股或老鼠仓牟利。

  这些基金经理大都是利用基金公司研究成果,先于公募基金建仓,然后坐享公募资金拉抬价格。一些极端案例甚至主动动用公募资金拉抬股票价格。

  此外,基金销售中此前时有发生的“忽悠”做法也被明令禁止。基金公司、代销机构不准对产品进行预测收益,禁止采用任何方式向资产委托人返还管理费等。

  在此之前,有基金公司由于不堪基民在亏损后的长期“骚扰”,竟然通过银行渠道以“培训费”等名目补贴个别投资者。(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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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嘉】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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