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同一人员不得兼任分析师和投资顾问——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证券频道

证监会:同一人员不得兼任分析师和投资顾问

2010年10月20日 11:4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证监会昨天正式发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并决定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和证券投资顾问。

  两规定明确指出,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在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上署名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和证券投资顾问。

  根据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不得将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或观点优先提供给公司内部部门和人员,也不得优先提供给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特定对象。

  规定明确,证券公司持有某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的,在推荐该公司股票时,需披露持股信息,并且荐股时不能做反向操作。

  目前,我国已有88家证券公司以及少数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形成了近2000人的研究队伍,每年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近30万篇。(吴琳琳)

参与互动(0)
【编辑:郭嘉】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