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600017)公告,公司投资建设的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三期工程项目,满足国家有关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该项目部分主体工程于2010年1月简易投产,并开始产生效益,计划2010年底前将全部竣工投产。
公司已向日照市地方税务局申报公共基础设施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申请,并于近期按相关要求办理了备案手续。
根据税务部门规定,该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表示,该事项将对公司2010年度及未来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带来影响,影响金额取决于西港三期工程项目本年度及未来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须在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清算时,由日照市地方税务局核定。 (康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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