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咨询出新规 小股民有了“悔约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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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咨询出新规 小股民有了“悔约权”

2010年10月20日 14:43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股民交完证券投资咨询款,如果后悔了,将有权反悔并拿回自己的钱。为促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规范发展,证监会昨天公布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新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围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调六点规范要求,包括赋予客户签约后悔权,即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应当约定客户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解除协议。

  此外,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保证服务方式、业务规模与自身实力相适应,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禁止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顾问服务费用等。

  对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关键是保证独立性和公平性,防范利益冲突。为此,该规定突出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其他证券业务之间要建立隔离墙”等多项要求。

  《规定》还要求,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不得将证券研究报告的内容或观点优先提供给公司内部部门和人员,也不得优先提供给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特定对象。(邵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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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嘉】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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