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过堂” 恒泰艾普过会不平静——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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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过堂” 恒泰艾普过会不平静

2010年10月27日 11:3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法院二审判决恒泰艾普子公司恒泰双狐等原被告双方互不侵权

  昨日过会的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泰艾普”)最近不平静。

  除上会事宜外,恒泰艾普子公司恒泰艾普双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恒泰双狐”)与三河环波软件有限公司(下称“三河环波”)、赵殿君的官司纠葛也如火如荼。官司最新进展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0月14日判决双方互不侵权,撤销一审判决,诉讼费用自理。

  三河环波副董事长陈现路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该判决无法接受,起诉恒泰艾普、恒泰双狐、北京金双狐油气技术有限公司侵权的官司会继续进行。”

  面对三河环波咄咄逼人的气势,恒泰艾普显得较为平静。一位接近恒泰艾普的人士告诉记者:“案件在上会前已经向证监会备案,董秘每天几乎没时间管这个事情。”

  根据招股书风险提示,恒泰艾普以研发、销售油气勘探开发软件为主,几乎无法避免这类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所幸,这次涉案的仅是恒泰艾普子公司。

  双方各执一词

  10月25日,三河环波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而就在几天前恒泰艾普招股书挂到证监会网站。

  陈现路回忆:“25日中午收到的判决书,事先除9月14日开庭外,再也没有传唤我们去法庭作证。”

  这两份在陈现路看来有点“早到”的判决书,相关内容可能就是恒泰艾普招股书中所写“或有事项——未决诉讼”:2009年6月,赵殿君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被侵犯为由,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恒泰双狐及恒泰艾普;2009年8月,保定双狐软件有限公司(下称“保定双狐”)及恒泰双狐以赵殿君、三河环波为被告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两个案件争议点一致,但被告、原告却截然相反。

  案件要追溯到1999年。赵殿君跟着岳父陈现路“下海”,开发石油数据解释软件。同年,赵殿君设计涉及本案的两款基础软件“坐标工具及多数据库集成应用系统V2000”和“石油地球物理辅助解释系统V2000”(下称“两V2000软件”)。

  “由于当年软件的政策是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销售,因此1999年成立保定环波数据软件有限公司。同年12月,工商变更为保定双狐。2006年,赵殿君有往境外发展的考虑,将保定双狐的股权交给保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由此产生两个股东决议‘3·22决议’和‘3·24决议’。”陈现路如此解释起诉缘由。

  双方争议点就在这里。

  “3·22决议”第五条规定软件著作权归保定双狐与赵殿君共有;“3·24协议”邀请第三方机构评估保定双狐的价值,按股东比例给予赵殿君相应资金,赵殿君退出保定双狐。

  陈现路说:“‘3·24决议’后保定双狐迟迟没有评估无形资产,换句话说,赵殿君依旧与保定双狐共享无形资产,如著作权、商标等。2008年,保定双狐与刚刚成立的恒泰双狐签订转让协议,恒泰双狐继承保定双狐,但协议没有得到赵殿君的认可便生效,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共享的软件是不能转让的。”

  恒泰双狐的起诉缘由也一样,认为三河环波与赵殿君在未取得共有著作人保定双狐的同意下,使用两V2000软件核心模块注册4款类似软件,视为侵权行为。

  一位了解案情的人士向记者介绍:“‘3·24协议’已经评估为无形资产,商标等归保定双狐,继而转移到恒泰双狐,因此赵殿君退出后就不再有使用双狐商标的权利。”

  有无在分配股权的资产评估中不评估无形资产只评估有形资产的可能?某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告诉记者:“概率很小,除非双方协定暂不评估无形资产。假如前提是分配股权,那么应按净资产评估分配,所有资产负债表科目将一并评估,无形资产作为资产负债表一项,也应加入评估范围,否则无法得出净资产数据,一般审计机构不会漏掉这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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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嘉】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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