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中国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75号公告,决定自11月14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乙醇胺实施反倾销措施,期限5年。
银腾前瞻财讯分析师孙旭东:乙醇胺目前主要用作表面活性剂、合成洗涤剂、石油添加剂、合成树脂和橡胶增塑剂等,广泛应用于气体净化、印染、医药、农药、建筑、军工等领域。继续对进口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不仅有利于保护国内乙醇胺产业,也有利于改善市场供求关系,短期内会造成乙醇胺供应紧张及乙醇胺价格上扬,二级市场化工行业相关板块将从中受益,业绩有望提升,上市公司方面看好茂化实华、红宝丽等。(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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