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辽宁成大(600739)发布第四次股权激励行权结果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截至11月2日,辽宁成大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公司20名股权激励对象发行573.60万股股票,占比总股本0.63%。
四年来,辽宁成大的股权激励方案经历了四次调整、四次行权,激励对象覆盖了从技术人员到董事长(独立董事除外)的高管与董事等公司核心人员。
《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辽宁成大董秘于占洋,对上市公司3年未进行分红、低价行权背后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多方面了解。
股权激励方案限制多多
难挡高管、董秘减持套现
2006年9月5日,辽宁成大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在这个计划中,拟定了对董事(不含独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52人进行股权激励,并分三次进行授权。上述股权激励方案经过四次调整后,最终确定下来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为1292.4万份,行权价格为4.82元。
同时,辽宁成大的股权激励方案要求,行权期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需满足2006-2008年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之和不得低于2005年净利润的4.368倍,即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并且,激励对象如为高管、董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11月1日,有4位核心技术人员、总计43.2万股股票期权尚未行使。
有媒体表示,辽宁成大的行权价格过低,以11月2日公告日收盘价37.88元计算,公司高管以近1/8的价格获利1.67亿元。不过,《证券日报》记者在采访辽宁成大董秘于占洋后,他对此持有异议。在他看来,辽宁成大的股权激励对象不可能获利如此丰厚:
据他介绍,除去辽宁成大的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的高管和董事在获授股票期权后的半年时间里不得上市流通,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也即,按照于占洋的说法,只要辽宁成大股权激励对象中的高管和董事在职,就永远无法将手中公司的股票全部抛售出去——“理论上讲,你是永远卖不完股票的”。在于占洋看来,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因为这使得公司激励对象中的高管、董事在其任职期间永远无法完全变现手中股票,从而起到长期激励的作用。也因此,他认为有关媒体所计算的因股价上涨而给公司激励对象带来的巨额收入,因行权限制而无法完全实现。另外,他还提及到对股权激励所带来的收入需要上缴高额税收。因此,股价上涨而带来的浮盈部分在扣除掉近45%的税收后,激励对象所能套现获利金额,并不像媒体所描述般丰厚——“我们半年后要卖掉25%股票的话,都不够缴税的”,于占洋如是说。同时,据他所说,公司董事和高管“基本上没有卖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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