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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核雷区:重点关注四大涉税问题

2010年11月16日 17:43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IPO申报企业中存在的诸多涉税问题正引起监管层的强烈关注,税收依赖问题已成为近期IPO企业被否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目前监管层对IPO申报企业的涉税问题核查重点,主要集中在偷税漏税、欠税补缴、整体变更及分红纳税、税收依赖等四个方面。但另一方面,近期监管层对申报企业欠税补缴审核标准却有所放宽。

  偷税漏税之“瞒天过海”

  一位投行人士指出,以往监管层在审核过程中,关注的重点是申报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因素,如果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因素且对企业业绩影响较小,就不构成上市的实际性障碍。

  这使得部分存在严重偷税漏税问题的拟上市企业利用相关法律及IPO审核的漏洞,进行“恶意闯关”。

  独立资深财务人士孙进山指出,在有着严重税收依赖问题的申报企业中,部分地方政府涉嫌滥用公共资源为企业上市进行不恰当的利益输送。

  如某地区于2005年颁布的《处罚偷税漏税欠税行为的暂行规定》中提到,“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纳税人非故意造成工作差错的可以认定为漏税行为;纳税人已按规定申报或承认应纳税款,但因确无纳税能力,超过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为欠税。”

  深圳一位注册会计师坦言,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税务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该规定很容易被恶意偷税者利用,比如偷税者可以通过非法途径令税务机关将其行为认定为非故意漏税或欠税行为,从而减轻处罚,在法律上也将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此种“瞒天过海”的重大偷税漏税行为,监管层近期调整了应对的办法。监管层于日前举办的第6次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指出,如果偷漏税行为严重到违法违规,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非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文件也不会被认可,因为各级税务主管部门都有一定的审批权限,不能越权出具证明文件,涉及1000万以上涉税金额认定的,必须到国税总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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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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