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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上市公司 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提三“反对”

2010年11月30日 13:3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反对专职IPO董秘、反对借壳式重组和报表式重组

  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在29日召开的2010年度深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工作会议上表示,反对专职IPO董秘,他还阐明了深圳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态度:反对借壳式重组和报表式重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必须与资产重组相分离,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张云东指出,这几年,一些上市公司的董秘、证券事务代表跳槽加入拟上市公司担任董秘的现象在增多,出现了做专职IPO董秘的现象。应该注意到,有少数董秘追求短期利益,甚至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掮客”。张云东告诫,这种专职IPO董秘,一方面会因公司上市后马上换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特别是信息披露事务工作造成影响;另一方面,这些IPO董秘不会注重公司长期的规范发展,个别甚至为了持有的股份能够增值帮助公司包装做假,为公司上市后埋下隐患。因此,深圳证监局不支持这种做专职IPO董秘的行为。

  张云东还阐明了深圳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态度。反对借壳式重组和报表式重组,但是对于上市公司与主业相关的资源整合型重组,从来都鼓励支持和积极推动的,这些年深圳证监局支持、推动的深圳能源、华侨城、深圳华强整体上市,对公司、对资本市场都产生了积极影响。下一步,深圳证监局还将继续推动辖区上市公司通过与主业相关的资源整合性并购重组做大做强,鼓励企业集团实现整体上市。

  张云东表示,一些公司将破产重整与资产重组捆绑起来,加大二级市场的炒作以此获取暴利,个别公司甚至将资产重组作为破产重整的条件,以此倒逼证监会批准资产重组方案。张云东指出,这些行为都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进一步扭曲了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因此必须规范:一是破产重整必须与资产重组相分离,不得在重整方案中捆绑重组方案或是将重组作为前提条件,重整就是重整,重整完了才可以重组,否则证监局将向相关部门出具不予支持的意见;二是重整方案要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涉及要求中小股东送股抵债的,相关出资人会议必须提供网络投票。 ⊙记者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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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亦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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