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公司股份的几十名员工离职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新章程,单方宣布回购他们的股权。然而短短一年后这些股权的交易价飙涨了6倍多。
43名员工走上维权之路,他们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确认修改章程的股东会议决议无效,但一审二审均败诉,省检审查后启动抗诉程序。昨天上午,这起持续3年多的纠纷再次在南京中院开庭。
A
小股东离职
身份之变
补偿加认购
员工变股东
王先生是南京金凌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简称金凌公司)的老员工。他说,与老东家对簿公堂,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的。
金凌公司的前身是南京金凌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是隶属于中石化的国有企业,2005年根据文件精神进行改制,公司257名职工参加了这次改制。资料显示,金凌公司的总股本2700万元,其中改制职工的补偿补助置换股份占84%,改制职工现金认购占10%,剩余股份为高管激励股份。王先生垫了点钱,加上改制的补偿补贴款,换成了17万多的公司股份,当时每股价值1元。
2005年底公司全体股东通过了公司章程,2006年1月1日就宣告成立了。王先生很怀念那段时间。“过去是国企员工,后来变成小股东了,责任感和自豪感那是过去不能比的。”他回忆说。
公司之变
不适应新址
一批人离职
金凌公司成立后不久决定搬家,这让王先生感到不适应。新地址在栖霞区甘家巷,与诸多化工厂为邻。
“鼻子痒、喉咙痒、流眼泪。”他说,刚开始他还以为自己患病,到医院检查发现并无毛病,后来发现不少一起搬来的同事也有这样的症状。他的一位女同事说:“单位新址周围全是化工企业,每家企业散发出来的味道都不一样的。所以时间长了闻到空气中的味道,我就知道是刮什么风。”她还说:“过去在锁金村上班,旁边是玄武湖和紫金山。现在真有点受不了。”
与过去迥异的环境以及路途遥远,成了王先生等50名左右的老员工离职的主要因素。在2006年和2007年,这些老员工纷纷离职另谋出路,由于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均为技术骨干,有人自己成立了公司,从事的仍然是石化设计方面。
B
股权遭回购
章程之变
股东若离职
股权要回购
-新章程由股东大会通过
-离职股东称权益被剥夺
离职股东和在职股东渐渐站到了对立面。
参与互动(0) | 【编辑:何敏】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