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国际板当执行“中国标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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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国际板当执行“中国标准”

2010年06月28日 08:09 来源:国际金融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有关在中国A股市场开设国际板的讨论,最近一年来一直热议不断。由于拟议中的国际板开设在上海证交所,因此它也被作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个组成部分,被赋予了高度期望。但是,在日前召开的2010陆家嘴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明确表示,国际板的开设面临诸多重大问题,甚至是绕不过去的问题,因此推出国际板还没有时间表。

  为什么在目前条件下难以推出国际板?姚刚提出了几个理由,其中的一个是,国际板的企业都是在境外注册的公司,不受我国《公司法》的约束。他举例称,境内要求上市公司设立的监事会,很多境外公司没有;在境内上市最重要的招股说明书中,财务报表该使用哪种会计标准来制作也需要确定。

  境外企业到A股市场上市,是让市场服从境外企业的体制,还是让境外企业服从境内市场法规?这是一个纠结已久的问题。其实,只要我们坚持市场公平这个原则,那么,境外企业在A股上市,到底实行什么样的制度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很简单,既然境外企业要在A股上市,那么,它们遵循的法律制度就必须是目前对本土上市公司已经施行的“中国标准”,而不是根据其特殊情况另搞一套。

  境外企业由于其出身背景与境内企业不同,在公司架构等方面可能会与境内公司有所异样,但这不应成为它们规避我国现有市场法律的理由。以姚刚提到的监事会制度来说,是为了对公司董事会形成某种权力制约,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尽管有些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没有这一机构,但是,如果国际板向其作出让步,允许境外企业可以不按中国法律运作,造成的后果便是法律对A股上市公司失去了普适作用,在A股市场出现了一批特殊身份的上市公司。我国企业到海外上市必须服从上市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市场管理制度,那么外资企业在A股上市,也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我国市场管理制度,并接受我国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

  中国资本市场开设国际板是大势所趋,但对于我国的市场管理部门来说,这又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在起始阶段更需要谨慎对待,而不能为了制造政绩而放宽“中国标准”,匆忙推出国际板,从而给市场留下“遗留问题”。显然,姚刚指出的国际板没有时间表,表明了市场管理部门对此的清醒认识。 (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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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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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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