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专家评两岸协议:肥水也没流到外人田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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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专家评两岸协议:肥水也没流到外人田里

2010年07月06日 04:21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月29日签署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是60多年来两岸首次正式签署全面性经济协议。它为两岸未来经贸合作勾画出发展前景,并提供了沟通交流平台。大陆专家指出——

  有两岸特色的“早收计划”

  ECFA包含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合作三大部分,但目前只是原则性框架协议。相比之下,附件里的早期收获清单是最“实”的部分,因此也最受关注。

  据悉,大陆对台湾降税的产品有一半属于传统产业、中小企业和农产品等,而台湾顾虑的近20项大陆强势产业,如成衣、鞋类、瓷砖和寝具等,都没有列入此次早收计划。

  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民指出:“早收计划充分考虑了两岸经济社会现状,大陆也充分照顾了台湾中小企业、弱势产业和农民的利益。这是基于两岸关系特殊的现实,具有鲜明的两岸特色。”

  王建民说,如果没有台湾与大陆同属于整个中华民族经济这个前提,是不可能产生这样一份如此广泛的早收清单的。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郭震远表示:“过去20年来,两岸经贸合作初步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这从2008年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就可以看出来。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大陆并没有将台湾当作简单的经济伙伴。”

  郭震远指出,早收计划当然有照顾台湾的成分,但更重要的是,出于促进两岸经贸共同发展的考虑,大陆没有在早收问题上斤斤计较。

  谈及ECFA的早收计划,中国社科院台研所经济研究室主任朱磊认为,大陆对台湾做出的倾斜并不过分。“从总体上说,大陆的经济发展水平固然低于台湾,但是经济规模和市场容量毕竟比台湾大得多。两者在这两方面相比,是不对称的。因此,大陆在早收计划里履行照顾台湾弱势产业的原则并不奇怪。退一步讲,即使大陆的做法造成‘不对称’,肥水也没流到外人田里。”朱磊说。

  早收计划不是ECFA的全部

  纳入“早收”固然意味能“早点儿收获”,但不纳入“早收计划”也不等于得不到实惠。因此,“早收”不是ECFA的全部。

  朱磊指出:“当前世界经济发展呈现两大潮流,一是经济全球化,二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前者要求贸易正常化,后者需要经贸合作机制化。按照ECFA的协议内容,两岸既实现贸易降税,又可以进行产业合作,是同时在做经济发展潮流所要求的两步事情。”

  朱磊以两岸在液晶面板生产方面的合作为例,说明ECFA带来的双赢远景。“在全球液晶面板生产方面,台湾和韩国原本平分秋色。但是2008年金融危机到来,情况发生了变化。欧美市场订单大幅下降,韩国液晶面板企业因为有LG和三星等自有品牌采购,开工率还能维持在80%。反观台湾企业,因为没有自主品牌,开工率甚至降到20%至30%。后来,大陆的联想等品牌组织采购,帮了这些企业一把。”

  “金融危机过后,由于没有统一筹划,台湾的液晶面板企业再度追随国外订单,大陆企业向这些台企采购时,甚至出现供货不足的情况。于是,大陆不得不自己去发展液晶面板生产,对两岸来说,这无疑是产能的浪费。如今两岸签订ECFA,今后遇到类似问题都可以到‘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探讨,两岸紧密合作,细分产业链,分别发展,大家都能获利。”朱磊分析说。

  朱磊还指出,通过产业合作,原本大陆台企外溢效应很小的局面能够改变:“传统的大陆台资企业除了生产环节以外,其他上游和中游环节都与大陆无关。对大陆来说,除了给台企提供生产力,其企业管理水平、银行业发展等都得不到带动。相信签订ECFA之后,两岸在投资和贸易自由化方面进一步放开,产业合作外溢效应扩大,双方都可以受益。”

  落实协议才能保护双方利益

  与ECFA同日签署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也是亮点。

  知识产权保护是ECFA的“经济合作”部分的项目之一,但是以“独立协议”方式签署,且比ECFA条文细化,不受后者效力中止影响,可见两岸对该议题的重视。

  郭震远指出,必须承认,大陆与台湾两个经济体发展程度不同。大陆虽然经济总量很大,但是发展水平低于台湾。台湾传统工业、IT产业、文创产业等与大陆合作时,顾虑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是很自然的。大陆有关方面尽管做出许多努力,具体到民间、企业层面,还是有不少问题。

  台湾水果在大陆面临的尴尬便是其中一例。

  近年来,大陆对台湾水果实行零关税,不少台湾果农对开拓大陆市场非常感兴趣。但是在大陆某些地区,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假冒台湾“地产水果”进行销售,干扰了市场运营。按照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岸将加强水果和其他农产品虚伪产地标识的市场监管和查处。

  福建省社科院研究员单玉丽表示,过去两岸业者的“智慧利益”长期缺乏保障。一些台商担心技术外溢效应而怯于到大陆投资,或者不敢把核心技术拿到大陆,现在协议的签署将消除他们的担忧和顾虑。

  郭震远还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保护台湾业者权益,对大陆也有利。“两岸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既保护两岸业者,也强化大陆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鼓励大陆业者创新。目前大陆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正需要一个可以保障创新的环境。从这个角度讲,这个协议的签署已经超出了两岸经贸合作的意义。”郭震远说。

  两岸两会专家用半年时间处理早收清单项目逾800件,规模之大绝无仅有,期间的磨合与累积的互信,也成为今后双方更深更广互动的宝贵财富。不过郭震远也提醒说,无论ECFA还是知识产权合作保护协议,其后续的落实才是重头,两岸势必要继续磨合并付出艰苦努力,摆在人们面前的这两份协议只是一个开始。 (王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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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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