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断狗腿免赔 检方称:未达"不堪使用"程度——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开车撞断狗腿免赔 检方称:未达"不堪使用"程度

2010年07月12日 14: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北县一名张姓男子开车经过新店市花园一路时,不慎撞到邻居养的腊肠狗,造成其后腿骨折,邻居控告他毁损;检方则认定,腊肠狗没有死亡,没有达到“不堪使用”的程度,全案不起诉处分。

  据检方指出,张姓男子在4月19日晚间开车返回花园新城的家,不慎在花园一路3段撞到邻居养的腊肠狗,造成这只狗的后腿胫骨腓骨开放性粉粹骨折、右下腹表皮挫伤,和皮下水肿出血。

  饲主非常心疼,控告张姓男子涉“刑法”毁损罪,张姓男子辩称,当时小狗突然冲出来,他有刹车、停车并按了喇叭,以为小狗闪开了才松开刹车,没想到仍不小心撞了小狗。

  检方表示,“刑法”毁损罪的构成要件,是故意毁损他人之物,致生损害于他人,必须让受毁损的物品,失去全部或一部分效用,腊肠狗虽然骨折,但并未危及性命,也未造成生理功能丧失,因此将全案不起诉处分。

参与互动(0)
【编辑:李伦】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