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最高法院”驳吴淑珍对扁家资产遭扣的抗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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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最高法院”驳吴淑珍对扁家资产遭扣的抗告

2010年07月23日 09: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3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检方特侦组去年先后查扣陈水扁家在台存款、房产等资产,陈水扁之妻吴淑珍抗告。台“最高法院”22日以不符程序为由,驳吴淑珍的抗告。

  吴淑珍委任律师叶大慧表示,将等收到法院裁定书后,再研究后续动作。

  台湾法界人士指,由于二审的裁定已经确定,而扁家仍有约六亿元新台币的资产被特侦组查扣,情况对扁家不利;扁家目前可能的救济管道大概只有提起非常上诉一途。

  与此同时,台“最高法院”却也裁定特侦组查扣扁家资产是“违法的处分”。对此,特侦组主任陈宏达表示,先前特侦组所采取的作为,相信都是在审慎研究后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因此检察官将待收到“最高法院”的裁定书之后再作因应,在此之前,特侦组暂不会改变先前的查扣处分。

  据报道,特侦组去年因眼见扁家在瑞士遭冻结的资产迟迟没汇回台湾,担心案件定谳后,恐面临不易追缴犯罪所得的窘境,因此先后查扣吴淑珍价值上亿元新台币的珠宝、钻石、有价证券、不动产及存款,共计约新台币2.9亿元。

  此后,陈水扁妻儿吴淑珍、陈致中以财产被冻难以生活为由,向当时正承审扁案的台湾高等法院声请撤销处分。台高院今年1月13日裁定,特侦组应发还其中4632000元新台币供吴淑珍作为生活费与律师费之用,但吴淑珍不服,继续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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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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